第二届人人网络微电影短视频大赛征集通知
第二届人人网络微电影短视频大赛主要面向影视工作者、媒体工作者、短视频创作者、爱好者、自媒体主播、网络博主等,个人和团体均可参赛,征集内容包括故事短片、网络剧、生活故事、人物故事、记录叙事、科教科幻、动画动漫、地方文化、旅游美食、文化创意、非遗历史、世界地理、各国人文、摄影艺术、艺术展示等题材,征集各类形态的微电影、短视频、剧本作品。旨在发掘新人、才人、奇人,力推新人,网络传播,人人参与,这各大视频网站推流,为太平洋电影节、中国网络春节联欢晚会推荐优秀作品及节目,参评太平洋电影节奖项评选。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主办单位:
人人头条
太平洋电影节
中国网络春节联欢晚会
协办单位:
人人门户网
人人文学网
北京生态摄影协会
中国动漫春节联欢晚会
参与支持单位:
(随时更新……)
三、作品要求
1.以人为本,展示众生。
2.作品不得涉及色情、暴力、迷信和种族歧视等内容;允许植入广告(需注明)。
3.作品形态不限,微电影、网络剧、短纪录片、访谈、脱口秀、各类题材剧本等均可。
4.报名参赛作品必须为个人或单位原创短视频、剧本作品,是否公开发布不限,参赛前未进行公开发表的作品请注明“原创首发”,符合视频号等视频平台相关要求,时长3-120分钟以内。
4.接受多语种作品,提交的作品根据剧情需有中/英文配音或字幕。
5.视频分辨率1280*720或以上,作品格式为MP4、MOV、MPG格式。
四、征集时间
2024年6月1日-8月30日
五、参赛及评选方式
【报名投稿】
1、人人门户网人人头条,注册会员,开通个自媒体,即可投稿剧本作品,剧本可以是大概简要,也可以是全文本。标题前注明:”第二届人人网络微电影短视频“字样。
2、人人门户网人人头条,注册会员,开通个自媒体,即可选择视频投稿微电影短视频作品。如超大视频文件,无法上传,可以使用百度网盘分享及腾讯视频链接,需在影视作品标题前注明:”第二届人人网络微电影短视频“。
3、参赛作品视频作品文件可以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153025121@qq.com,也可以邮件发送网盘链接及密码)注明参赛作品名称、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4、微信端搜索“太平洋电影节”微信官方公众号,关注并点击公众号下方菜单“视频大赛”进入报名页面,上传报名信息和视频链接。
5、①进入微信视频号并搜索“人人门户网人人同城”;②进入“人人视频大赛”微信视频号,点击上方“人人短视频大赛”;③点击相机符号参与大赛;④上传手机中的短视频并加上话题 #人人微电影 #太平洋电影节。
【初选】
8月20日前,从当月所有参赛作品中挑选优质作品进入复选阶段。
【复筛】
8月25日前,从初选短视频作品中复筛出入围作品,并在太平洋电影节公众号公布入围者名单。
【投票】
次月上旬,入围作品在人人头条、太平洋电影节公众号、人人微信号、人人美篇号、人人快手号、人人抖音号、人人企鹅号等多个平台发布。自作品发布之日起30天后,统计入围作品在各平台的视频播放量、点赞量,并在人人公众号公布入围作品投票数据。
【展播】
入围作品经大赛组委会统一包装后,在人人门户网人人同城视频号、腾讯视频、人人头条号上依次展播,该号的展播数据不计入投票。
【评选】
8月底,大赛组委会结合作品内容质量和网络传播效果进行评选,并在各大平台公布获奖信息。
六、奖项设置及获奖选手权益
1.入围奖:100个。颁发电子获奖证书,给予1000积分奖励。
2.金奖:10名(给予3000积分奖励。);
银奖:30名(给予2000积分奖励。);
铜奖:50名(给予1000积分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3.最佳创意奖:10名(给予1000积分奖励。);
最佳视觉奖:10名(给予1000积分奖励。);
最佳人气奖:30名(给予1000积分奖励。)。并颁发电子获奖证书。
4.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电子证书。给予1000积分奖励。
5.获奖选手将被邀请出席太平洋电影节颁奖典礼。
6.获奖选手将有机会获人人头条官方提供的专项培训。
发布作品均有打赏,打赏费用归发布者所有。可使用提现功能,平台扣除手续后,直接转到个人微信钱包。
参赛作者发布作品即奖励1000积分。
获奖人员可以申请成为人人头条、人人文学网签约作家、签约诗人。
(如需证书、奖牌、奖杯,请联系组委会订制,另外由中国书画春晚组委会提供的字画一份。)
微信:renrenshcom QQ联系1187295260 联系人:王博生、曹振峰、李亚梅
七、参赛选手责任和义务
1.参赛选手(合作者可联名参加)应拥有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因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参赛作品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有权无偿在网站、移动端视频、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公众场所发布和展示参赛作品,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活动。组委会将以选手注册时同意的款项填写情况作为获得版权的法律依据。因个人注册信息所产生的所有版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3.禁止对发布作品点赞量和播放量进行造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大赛组委会对本次比赛有最终解释权。
筹委会评委会成员:王博生、高振琴、李亚梅、瑞娴、胡培玉、曹振峰、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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